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动员参与第三届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应急管理部、司法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全国普法办决定共同举办第三届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请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事业单位广泛参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站位
宣传应急管理法律常识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精神的重要体现,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措施。
二、广泛动员,积极参与
各处(室)、单位要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学法普法参赛积极性、主动性,形成全民学法普法、多方参与竞赛的浓厚氛围。请施工处、燃气处、房产处、物管处、市场处、散办、墙办等单位动员有关企业积极参加。
三、参与方式
竞赛答题平台设在应急普法微信公众号、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劳法聚焦微信公众号,三个答题平台任选一个即可参与答题。
四、时间安排
竞赛分为集训营、实战营、总决赛。采用线上答题模式,通过扫描竞猜答题平台二维码进行学习答题。
(一)集训营。2021年10月18日至11月25日,竞赛系统设计多种普法互动模块,各地区、各单位组织动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及时注册并登录学习,充分了解竞赛规则,熟悉竞赛题型。
(二)实战营。2021年10月25日至11月25日为正式赛,每人每天有3次限时答题机会,每次随机派发5题,答题成绩计入参赛成绩。
(三)总决赛。2021年12月上旬,以团体形式线上进行。实战营最终总成绩排名前10的省(区、市)和中央企业共20个参赛单位,分别组织一支6人团队参加总决赛。参赛选手需从参加实战营答题人员中选择,并请于12月3日前报送参赛人员身份认证信息。
五、有关要求
市司法局、应急管理局将对此次普法知识竞赛参赛情况进行通报,并作为年度法治建设和普法工作开展情况的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请各处(室)、单位动员广大职工参与答题,并于2021年11月20日前将参与情况报局办公室。
附件:1.省应急厅等四部门转发第三届应急普法知识竞赛文件的通知
2. 竞赛答题平台
3.市司法局、市应急管理局等单位《关于转发第三届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文件的通知》
4.2021年第三届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规则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0月22日
联系人:杨晓兵(法规处)63164219;
王于宝(办公室)63137621。
附件:1.省应急厅等四部门转发第三届应急普法知识竞赛文件的通知
2.竞赛答题平台
3.市司法局、市应急管理局等单位《关于转发第三届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文件的通知》
4.2021年第三届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规则